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 我有一个朋友,他怀疑对方打扰了生意,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强迫对方借1万3千元,这可以说是敲诈吗?

2020-03-15 08:5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搞清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出生时间或年龄,住址,最好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住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写现址,
    选择好法院,写起诉状,带你身份证、欠条,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拿交费通知去银行交纳诉讼费,把缴费票据交回立案庭,等法院通知,
    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传票通知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不成的开庭审理判决,
    被告不按调解或判决履行义务,你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判决调解书、法官签署生效证明,去法院立案庭立执行案,由法院强制执行。

  •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京高法发 [1998]第188号)
    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
    2、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6、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已经偿还,借条没有收回,债权人持借条向法院起诉,再次索要债务,不算敲诈勒索罪,只是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如果严重的影响到我国的司法秩序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关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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