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丰城南所村住,有84年的一套四间农村平房,原房地产就是我爸爸的,中后期他出外打工赚钱,村内拆换房本我叔代办公司,将房子拆换成他的了,如今不认可了,人们要想回房屋,像那样的状况人们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3-15 09:3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房产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父亲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儿子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
  • 可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为代办房产证。最好也是开发商代办。理由是:一开发商本来就有协助购房户不利房地产权属证明的义务;二不少开发商是统一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一般都是统一办理)的。
    三开发商义务熟悉。当然,你也可以委托亲朋好友办理,要提供书面委托,有的地方还要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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