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过去常常转店,一部分转会的继任人未到期,现在其他人失去联系,我可以被起诉收回欠款吗?我该怎么起诉?我可以委托律师吗?

2020-03-15 12:4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以下3种方法:一是在国内居住的当事人聘请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的,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制作授权委托书,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诉讼代理权限。
    二是当事人是侨居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是:从侨居国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三是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聘请我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是:由委托人制作委托书,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且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手续以后,寄交受诉人民法院,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 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条,可能就不构成诈骗,刑事不立案;第二,即使立了案,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还可能到检察院又退到公安补充侦查,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快。
  • 商铺转让:就是承租人在合同期间内将所租的房子,店面转租给他人的意思。一般情况下,原租人可以向转租人收取一定的转租费。转租人在付给原租人转租费后,如果原租人以年付的方式向房东预先交纳房租,转租人必须再向原租人支付房东与原租人在合同内的出租费,待到原租人与房东的合同到期后,转租人可以重新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
    如果不是这样的情况,转租人只要支付给原租人一定的转让费后,在以后的租用期间向房东缴纳房租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