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昨天晚上他人将我车撞了,另一方变更车道充过对向行车道将我一切正常行车的左边前后门所有碰坏,另一方报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一直不来,我也报了交警队,交警队之后立即把车托车,沒有判断哪些,只叫自主商议,商议好后到一月2号再去交警大队签名放车,另一方没带驾驶证,车已过年检,是公交车,我就是私家轿车,现应如何索赔。

2020-03-15 12:5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行超车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 驾照年审是各类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人或校车工作人员的驾驶证一年审核一次,未通过年审不得从事上类机动车驾驶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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