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小孩姑妈,小孩母亲离去后父亲也离开了,现阶段都找不着人,以便小孩子念书想把小孩子户籍迁往我户下,现阶段我单身28周岁以上,小孩子户籍现阶段在他父亲户下父母亲都会一起,我就是此外一个市的单独户籍,跟她们没有一个市,这样的事情可以小孩迁往我户口所在地吗?必须哪些办理手续

2020-03-15 13:4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反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达成协议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并就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双方对离婚时财产分割以及子女归属的问题应当协商一致,并遵守协议不能肆意反悔。
  • 《户籍管理办法》规定: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户口簿登记都需要确立户主。通常情况是户口挂靠那里,那里就是主要方,即主要方为户主。男女都可以做户主,老少也可以做户主,这个问题你们家庭可以商量确定。
    如果孩子依靠父母,当然父母是户主;如果父母依靠孩子,当然孩子是户主;如果男方将户口转移到女方,当然女方是户主;如果女方将户口迁移到男方,当然男方是户主。确定户主或者变更户主,只要当事人写个申请,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在你们的户口簿注明就可以了。
  • 分户一般要有独立的房产;或者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的;或者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等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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