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国内谈到了她。 是XX人,我们想结婚,但是不想回XX。 我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吗? 怎么了,谢谢

2020-03-15 13:4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 直 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 也是完全可以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办理结婚证规定是手续证件齐全前提,当场可以领到结婚证。
    涉外婚姻,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部门对于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话,有专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所以这对异国夫妻要结婚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申请结婚登记,按本国的婚姻法中的规定来办理。
    外方当事人需要出具有效护照,所在国家无配偶公证书,中方公民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本。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适用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我国民政部颁行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得同外国人结婚。  申请涉外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一方须持证件包括: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等。  申请涉外结婚登记的外国人一方须持证件包括: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
    (2)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涉外结婚登记由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要求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的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在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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