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2019年的应届生。在年分我签了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沒有开展学习培训与见习。可是如今早已找到新的用人公司,是凭毕业证书立即签订合同的。我想问一下我早已不用这份旧的三方协议,档案资料也可以立即调至新的用人公司,沒有在旧的用人公司见习与学习培训过,那麼我都必须宣布的毁约,交合同违约金给另一方吗?

2020-03-15 14:5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三方协议的违约金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视为过高。
      
    2、但是三方协议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三方协议也就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只要拿到用人单位正式入职开始就失效了,失效的三方协议就没有违约金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劳动合同。

    3、即使劳动合同签定了年限,但是劳动者具有任意解除权,除非是提供过专项培训或者有竞业禁止条款,否则一般不得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
  •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
    ,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单位和你签订劳务协议,那么你们之间是建立合同关系,类似于雇佣合同,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
    2、虽然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经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
    4、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依法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5、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6、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7、综上,你应当拒绝签订劳务协议,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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