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河南的,我的老婆是湖北的,婚后我的老婆户籍还要湖北省。结婚证书有,

必须哪些原材料能够户口迁移,实际详尽一点帮我说一下步奏,详尽说

2020-03-15 16:4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办理迁户口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  2,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3,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 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 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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