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来工人,自2002年上班以来,公司在2007年购买了养老保险,但没有购买医疗保险,2017年公司说可以代理医疗保险,费用自己全额支出,自己支付的话公司是违法的吗?

2020-03-15 16:5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 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只要求单位交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接去社保
    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能不能全额赔,要看你买的是什么保险。买的是交强险,如果损失数额在交强险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全部损失;如果损失数额较大,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超过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由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如果除买了交强险以外,又买了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买的是不计免赔的险种,你承担赔偿责任的话,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
  • 可以单独交医保的,不交社保的。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工资发放明细表;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核定: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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