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仟金融公司把现金贷款分成七十八期,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我给法院发了邮件让法院在本月二十八号开庭。 这是真的还是要进监狱? 我发现他们借高利贷9000还17000。 我该怎么办?
-
网上借高利贷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5、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总体上要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当前,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实体经济发展运行的突出问题,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民间借贷有一定积极作用。
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利息又约定
违约金的,最终收取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
高利贷
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高利借贷,应认定
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