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开着一辆摩托车伤害了一个人,事情就是这样,我的朋友骑着一辆摩托车向左开灯,一辆三轮车直接撞在保险杠上,我的脚碰在保险杠上,我的朋友还在那里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照顾他,他还给了他9000元,该怎么办?

2020-03-15 17: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首先要准备好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保险往往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而如果您购买的住院医疗保险中带有住院津贴保险,那么还可以针对因住院医疗所致的误工费用损失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津贴型住院医疗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
    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