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人有严重疾病,监狱让家人接受医疗。 在病情不好的情况下,因病死亡的话,监狱有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0-03-15 17:3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确实病情恶化需要保外就医,可以向监狱提出监外执行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应该有当地省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证明文件,监狱据此可以考虑是否同意保外就医。
    具体程序是监狱将此保外就医的情况以书面意见的形式报省司法厅劳教局批准。 所以你可以申请,是否批准,还需主管单位同意. 监狱保外就医工作程序一般可表述为:①被保对象(即保外就医对象)及所在的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建议;②监狱刑罚执行部门考察、审查;③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④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呈报;⑤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决定;⑥当地公安机关监督及监狱定期考察.
  • 具体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 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中,有两条涉及到罪犯死亡的条款: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

    3、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

    4、、 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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