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于2010年去世,他在出生前欠我5万元,他的妻子写了一张便条并签名,他在2010年给了我3万元,现在他的妻子已经结婚四年了。我能用借记起诉她吗?

其它
2020-03-15 18: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   一般来说,借条上有错别字、同音字什么的,只要合同内容没什么大错的话,就不会影响效力。如果对方以错别字什么的,比如签的名跟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借款较多的,而你又找不出旁证的,建议最好就是及时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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