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性婚后出轨,有2个男孩儿,离婚了,我就是女性,我该如何维护保养我的利益,我可以获得哪些的赔付呢?

离婚
2020-03-15 21:0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首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可以作为您提出离婚的一个理由;其次,抚养费是双方都要付的,付多少以及方式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再次,男方作为过错方,您可以要求其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最后,证据的采集调查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只要是同居就可以了,不需要是以夫妻名义的,他就是过错方了。
  • 女方出轨属于违反婚姻法夫妻忠诚义务的违法行为,男方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1、如果有证据证明离婚是因为对方外遇且情节严重,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