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法人,在法院的调整书上签字,也是我签的连带担保责任,现在执行公司,公司的账户和我的账户都没有钱,公司有资产和我的个人资产有关吗?

2020-03-15 22:1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期,并且法院还可以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
    但你就可以注意观察和调查了解,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随时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等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
  • 如果生效判决书确定了连带责任人,可以直接执行连带责任人。
      如果没有连带责任人,除非依法追加被执行人,否则不能直接执行。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
  • 债权人能同时向抵押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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