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年了,想和妻子离婚,婚前买房子写下妻子的名字,她占了49%,离婚的她要我49%,现在还欠债,都是我父母和我一直还债,当时提前还了5万美元的嫁妆,现在想离婚吗? 她应该拿多少钱,49%?

离婚
2020-03-16 01:4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在婚内贷款买房的,则离婚后双方仍有偿还所欠贷款的义务。在夫妻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各人承担还贷的比例,也可以约定由一人来负责还贷,但是对于银行而言,仍是应该由双方共同来负责偿还贷款的。
      
    2、如果小孩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原则上以其个人收入的20-30%为标准,具体金额也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
  • 嫁妆陪送,属于赠与行为,在双方登记前的陪送嫁妆宜认定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在双方登记后的陪送嫁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个人,该嫁妆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3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则为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特有的财产。
      嫁妆虽然是女方为婚后的家庭生活所准备的,但它是女方在婚前用自已积攒的钱或父母亲友赠与的钱物所筹备,因此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贷款)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