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我准备立一份遗书,可是我见到新闻报道上说许多人立的遗书,实际上是沒有高效率的我觉得资询一下怎样确定遗嘱的效力。我以前立了一份音频遗书,可是刑事辩护律师说我的遗书是失效的。不知为什么,因此我觉得资询的是怎样确定遗嘱的效力。

刑事辩护
2020-03-16 04:2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附《继承法》相关条款: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的意思是,想留一份遗嘱指定将来哪些人能继承您的遗产?n如果是,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1)如果您能写字,可以自己亲笔写一份遗嘱,写明您和您指定的继承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您的遗产有什么(有证的写上证书编号),再写清楚指定由谁继承,然后写上年月日、再签上您的名字就行了。
    (3)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遗嘱,这个效力最高。
    (2)请2个以上和继承财产没有利害关系人的代您书写遗嘱、您最后签名。
    (4)录音遗嘱。您自己说,录音,也要求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做为见证人。
    (5)紧急情况下,可以做口头遗嘱,同样要求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做为见证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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