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人私自把店转让并搬走店里所有东西,但营业执照法人是我,营业执照上也没有股东是我个人注册的,请问:他这样做有没有道理

2018-09-14 07: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
  • 没有注册资金是不可能的,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外,都必须有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 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
      
      一些公司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想要将营业执照转让出去。那么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其实,从法理上来说,工商局有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不可以转让,但是,在现实的操作中,营业执照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营业执照在现实中是可以转让的,通常营业执照转让是通过变更法人来实施的。营业执照转让必须遵循下面几个步骤,首先,需要进行股东会议决定,征求股东的意见,探讨转让的相关事宜。
    股东表决同意之后,应该双方进行协商,进行财务审计,资产盘点,双方谈判转让价格,意见达成一致后,进行转让协议书的签订。
      
      当然,法人的变更牵扯债权人的利益,要及时通知债权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然后,双方需要带着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同时,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书的变更,银行留底印鉴的变更。一切处理好之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便会发放新的营业执照给受让方。
      
      关于营业执照转让的问题大致如上文所说。如果想要进行营业执照转让,更多细节,还需要转让方与受让方相商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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