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5月9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通警察互相责怪汽车电池,我责备,另一方受伤,受伤后,对方一直处于良好状态,一直我的汽车将损失1500元,要先通过本保险,可以使用代位赔偿7%

2020-03-16 07:4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定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吗,  
    一、车辆定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吗  车辆定损可以找物价局定损后修车,然后拿着物价局的定损单起诉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单还没有下来,可以打他们的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反映情况,让他们接到处理案件的查勘员给出具体时间。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与车辆定损有没有必然联系  现在的双方小事故,如无人员伤,双方车损在2000元内,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互碰自赔原则。所以有的交警会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先定损,确定有没有超过2000元。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而在互碰自赔原则出来以前。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一般是在责任划分以后再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因为如果本车无责的话,应该是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对双方车定损,如果本车全责的话,双方的车都要定,如果双方的车都有责任的话,估计本车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只要定对方车就可以了。;
    三、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发票和修理清单是为核实修理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票据原件本身没有必须保留的必要,如果确实丢了,可以去4S店复印一下发票存根联,并让他们加盖财务专用章,一般保险公司会给理赔。  注意点一:事先确定维修方式  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注意点二: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  注意点三: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 1、既然已经确定了肇事方全责,若诉讼就应该判决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2、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等所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你的实际支持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和所在地统计数据确定,你提供的这些资料是无法计算出具体数额的。
    3、现在车辆一般都有强制责任险 以及商业保险。强制责任险部分若诉讼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商业保险部分,也可以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应当得到的保险赔偿金,赔偿的事不会像你想的那样悲观。
    4、若调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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