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以前的合伙人,前天使用了一个伪造的本公司公章去中国电信营业厅办理了公司名下一部电话的移机和过户手续,把这部电话的产权人从公司名称变更为其个人名字?他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刑法对此类情况有没有相关规定?具体是触犯了哪几条刑法规定的条款?

刑事辩护
2018-09-14 07:2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小企业名称变更的材料如下: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为隶属单位变更名称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应当提交隶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 (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 变更企业名称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注册资本需要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银行预留印鉴卡)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
    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增资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8、历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9、历次章程复印件
    10、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1、开户许可证原件
    12、基本户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支票密码、密码器、网银(包括用户名密码)
    13、基本户空白其他单据、印鉴卡及所有银行的相关材料
    14、本次增资比例
    15、座机  手机
    16、机构信用代码证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