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和我今天离婚了,他请我给我一个月700元的孩子生活费,但我一个月支付2000元以上,我也患有乙型肝炎,医生说我不能太累,心情不好,放手了,我工作时间,有时需要休假,有时薪水不足,我真的付不起700元的生活费,请我能降低生活费吗?

离婚
2020-03-16 08:45: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