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在婚前买了房子。婚后,我们从我丈夫的房子里借了50万,因为生意问题。现在债务很清楚了。

2020-03-16 09:0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为,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而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不应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有共同的投入并经营,共同创造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必然是共同财产,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只有提出有关证据,才能享有对同居期间积累财富的所有权。
  • 同居关系期间作为个人财产: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

    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
    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可按共同财产对待。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视为共同财产。

    3.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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