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即将升入大学的学生,从小到大,我的父亲家庭暴力过我和母亲很多次,我的性格也慢慢变质很难产生信任、无法相信男性、但会渴望自己向男性化发展、见到不公平的事哪怕不是自己的也绝对要拔刀相助(多管闲事),我的脾气越来越粗暴,我不知道要怎么和别人讲自己的情绪,我会觉得和别人讲心里话很羞耻,我感觉我都快要疯了。我的父亲在医院殴打过我两次,还有很多次是在家中实行暴力,我不知道我能怎么办。我有想过自杀和报警,但是从小我被灌输的思想就是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他这个家就完了,我的母亲经常告诉我改脾气,忍一忍,但是我的脾气真的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在一次次的殴打中,我变得越来越粗暴,他在家暴的时候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打,用来装货物的塑料筐直接往头上砸,用脚踹,扇巴掌,和他讲,沟通只会是又一次的殴打。我已经觉得我现在的精神状况有点问题了,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2018-07-03 15:0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以报警,警察应当出警;
      
    2、《婚姻法》第四十三条 【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家庭暴力出现率逐年递增。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因此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保护自身安全。当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日常时,就必须要果断向法院申请离婚,同时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利于在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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