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跟他完婚十六年了,正中间因争吵离了一次,后又再婚,那时离异是离婚调解,因现感情出现问题,活得好累了,假如离异之前的协议书还有什么用?

离婚
2020-03-16 10:1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的配偶。

    2.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 双方只能分配复婚以后的共同财产。因为,双方离婚后又复婚的,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而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同时,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