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兄弟的女朋友怀孕了,已经同居半年了。 结婚准备好了,希望女孩的前男朋友把结婚证带来,给我兄弟十万元。 否则,我带走了我的兄弟。 这个合法吗,我兄弟应该付钱还是不交?

2020-03-16 11:2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结婚登记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解除同居关系,到法院起诉不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3、孩子最好是双方商量,一人抚养一个。小孩子一般跟女方。
    4、同居关系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就是谁的东西是谁的,这个应当好分。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确实只适用于合法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立法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权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是为了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
    不能仅仅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就忽视这一重要的立法本意。  在怀孕这个特殊期间,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健康,不说是男方全心全意的照顾,至少是不能有额外的不良干扰。
    如果此时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保护胎儿或婴儿,其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亚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怀孕的女方,当初设置这一条时就已经是充分考虑了,女方是否会存在过错,存在怎样的过错,换句话说,只要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和妇女以及胎儿或婴儿的健康相比较,就能够得出应该侧重保护哪一方。
  • 关于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因不同的学者对非婚同居的界定有不同的观点,而又存在差异:
    (1)"三要件说",即包括双方当事人完全符合结婚的法定实质条件、双方当事人无结婚的意愿、同居生活要达到一定的期限三个要件;
    (2)"四要件说",即结婚要件、共同生活、公开承认、持续期间四个要件。
    (3)"五要件说",包括主体方面、内容方面、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一定时限等五个要件。[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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