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伤事故已评定,残废签署十级,但我发现了企业已变动了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并且企业是挂证在个体户头顶,我该该怎么办

2020-03-16 18:1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可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可依法要求交通事故的肇事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各项计算方法不同,建议在我们的帮助下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准备证据,然后再索赔。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制定取证、索赔的具体方案,代理协商或诉讼索赔等,可成功后付费。
  • 个体工商户是没有注册资金这个说法的。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候需要等级的事项。
    民法通则对个体户有明确的定义。个体户属自然人,而且,“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虽然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时,有一个“资金数额”的项目,但是这个资金数额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 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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