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妈妈有一套居留权住宅,后爸爸去世,妈妈以工作年限买下来变成了优产权房,如今妈妈要瞒报着买了掉,或立遗嘱由外孙子承继,我想问一下行吗?

2020-03-16 18:5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继承法》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 有遗嘱,如果其他继承人隐瞒财产,遗嘱的受益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起诉的同时可以请求法院保全遗产,法院判决后,可以责令其他继承人交还被隐瞒的遗产给遗嘱受益人。法院会如何判,还要看遗嘱继承人所持的遗嘱是否有效,如果遗嘱有效,遗嘱上指定的遗产应当能判归遗嘱受益人。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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