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被我的朋友逮捕了。这是一种辩护,还是故意伤害?双方的责任是什么?谁负责?

刑事辩护
2020-03-16 22:5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
    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精神病人故意伤害问题: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如果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是无行为能力人,那你可能只有一点经济赔偿,如果在能够辨认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实施犯罪,那你可以追究他的责任。
  • 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可能有的涉嫌故意伤害的当事人,会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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