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10月,一家环保公司,三个月试用期,2019年1月,该公司开始支付社会保障,2019年4月底积极分离,但直到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此外,老板在工作期间,我被罚款400元,但公司没有相关规定,只是针对我,这笔钱我现在可以退回。

仲裁
2020-03-17 01:0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会先通过一段试用期缓冲。按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一旦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已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需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是在试用期间,也需要按规定签劳动合同。
    事实上,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最迟要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而且,劳动合同的签订要包括试用期在内,在用工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理的,超过两个月在签订则属于违法。
    所以,你被用人单位录用之后,如果没有马上签订劳动合同,要在你入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不管试用期多长。而且,建立劳动关系,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需要等到转正的时候,只需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一个月内就要去签。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