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开车一直和电车左撞,情况只是皮肤损伤,伤员一直住院,我已经垫付了5000元钱,还不能垫付。 警察判断我负有20%的责任,我需要申请什么?

2020-03-17 06:39: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四;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 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因此,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
      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