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姐是投资公司的财务经理,骗我拿出了60万投资,并口头说如有事会第一时间把我的钱拿出来,并在合担保人一栏签下名子后又盖上单位的公章,并拿了回扣6万元,现一,资金公司出事了,我的钱也没了,姐姐也不贝我,我可也起诉要回自己的钱?

2018-09-14 09:0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你要弄清被担保人是否存在新贷还旧贷的问题,以及你提供的担保是什么类型的担保。查清后,一般来说担保人当时所担保的都是连带责任,那么,在被担保人无能力还贷时,你有还贷的义务。
    等你向担保公司偿还后,可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
    若起诉借款人,也就是被担保人胜诉后,可申请执行,但你提到借款人现有房产已有抵押,那么,银行的抵押权是优先于你的债权的,所以即使拍卖该房产,所拍卖的价款也优先偿还银行的抵押,若有剩余,再偿还你的债权。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以担保公司为例 合法成立的担保公司,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如果是自己本身的问题,政府不会管的。  担保公司出事后,政府只能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作赔偿处理,不负责刚性兑付。
    目前担保公司均是自负亏损,政府不会为其倒台而买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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