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案为刑事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人13个月。 被告人不服上诉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向原告提出质询。 原告可以拒绝,不去吗?

2020-03-17 09:2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诉只是引起二审程序的开始,而不是必然会改判决,二审法院会根据你的诉讼请求,对全案进行重新审查,判决结果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决定,理论上哪种结果都有可能,法院会保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另外,即使是终审判决,你也还可以请求再审。
    因此,如果法院依法审理了民间借贷的案件后,并做出了相应的判决,双方对于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结果不满,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上诉,但是并不是想当然的就会改变之前的判决,还是要有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申请上诉的,上诉是否可以推翻一审判决需要根据上诉请求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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