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3月1日面部和耳朵被割伤,右手小指被咬伤,面部和耳朵在医院治疗12天后痊愈出院,但手指出院后经过约2个月的治疗,仍未恢复原样,面部也留有伤痕。 根据市法医学的鉴定被认定为轻伤等级2。 我该怎么申请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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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打人者已经涉嫌
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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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撞成轻伤,对方负全责,就是
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对方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被保险人需要承担的损失。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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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不仅是拘留的问题,刑事拘留后还有可能面临逮捕、判刑。
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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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