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保证放高利贷,别人去,叫我把钱还回来,我没有钱,上车,然后打电话找钱,说找不到钱,我该怎么办?

2020-03-17 09:5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帮人担保的情况下,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需要在贷款人不能清偿到期本息时,借款人可以向你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也就是说,法院可以把你账户内的钱在判决生效后先行划拨给借款人,你则可以另行向贷款人主张要求偿还。
    因为担保是要承担责任的。一些贷款人为了让担保人承担更为完全的责任,会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的。但是,你在担保签字时尽管是你一个人签字,仍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六)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但是对于高利贷担保,法律只保护在法律规定内的利息,超出的利息不予保护。
  • 办理手机分期付款因没有钱没有还,该案属于经济纠纷案件,卖方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公安机关是不能插手经济纠纷的。如卖方说是报案了,十有八九是假的,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更不会上门找买方。法律链接:《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最近发现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以查处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为名,直接插手干预一些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有的甚至强行收审、扣押一方当事人做人质,替另一方逼索款物;有的还按比例从争议金额中提成取利。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既干扰经济纠纷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侵犯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必须坚决加以纠正。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三、遇有到公安机关投诉的经济纠纷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有关主管机关去解决,或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四、禁止用非法手段提成牟利。有关罚没款提成问题,应严格依照财政部、公安部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超越职权范围,以查处诈骗罪为名,干预经济纠纷,替当事人追索欠债,从中提成牟利。非法动用强制措施,侵害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对借机中饱私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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