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带孩子上学,得到了好处,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许可。 他构成非法经营罪,构成非法经营罪,构成非法经营罪,构成非法经营罪? 我的朋友带孩子上学,得到利益,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许可,他就成了违法经营罪,不是成了违法经营罪吗?

刑事辩护
2020-03-17 11: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本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例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等等。
  •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拘留:
    1、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一旦罪名成立,要被判刑。其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三十七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后的批捕期限: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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