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吗?我想要资询一下,我和邻居媳妇离了婚,可是完婚的情况下我的老婆年纪不足借走个户籍与我登的记,如今她不与我已过,可是找不着她人。我如何可以婚离了。

2020-03-17 12:4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所需材料、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协议离婚准备材料、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1、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3、当事人申请协议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寸免冠照片;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
    4、协议离婚具体步骤夫妻双方写好给民政部门的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带上2寸免冠照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离婚机构;婚姻登记听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领取离婚证。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
    1、由于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
    2、如果你们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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