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村民代表全体人员对村里的道路硬化工程款的结算有很大异议,如果依据事实要求结算后支付工程款,承包人通过法院对我村的诉讼,村长不与多数村民代表协商,村长和村民全体人员不知道却独自承认判决书败诉,以这种方式一点点取工程款是合法的 村民用什么方法才能恢复正义。

其它
2020-03-17 13:3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工程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即使没有约定支付时间和方式,有欠条,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其支付,也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如果沟通协调无法解决,可以持欠条及其他证据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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