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丈夫在离婚时的财产处置。我结婚后,我丈夫和男人作为贷款人以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的形式向建筑银行贷款,丈夫和妻子作为共同受款人,有一个两居室的房子,财产是以男人的名义写的,离婚后的协议归还给了女人。

离婚
2020-03-17 13:3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赔偿问题先由交警作责任认定。如果法院判决你朋友赔偿,你朋友无力赔偿的,法院也没办法,只能等以后有了再赔偿。关于是否执行这个房子,要看此房不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如果是,不能执行,如果不是,可以执行,转移没用,可以撤销。
    先有交警部门处理,事故认定,再由法院审理,最后在由执行庭执行。现在你担忧的问题在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前,还没有办法回答你,
    如你方负主要责任可能还涉及交通肇事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 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协议离婚所需要的资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