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朋友一张信用卡,对方没有还钱,我也不能还钱。 我可以起诉那个朋友吗起诉费和律师费要多少钱谢谢

2020-03-17 14: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债务无法还清,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
    (一)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三)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如果代为清偿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者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者代为清偿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时,债权人就有权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有权提出异议,不发生清偿的效力。
    (四)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 1、只有信用卡诈骗罪,没有恶意透支罪,恶意透支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
    2、银行起诉仅能在民事权利范围内起诉,主要是依据合同约定。
    3、如果她确实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已达12万元,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可能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还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等。如果自首并积极归还欠款,可能会从轻或免除处罚,具体要看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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