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要资询,我与男性完婚一年多,育有一儿,经针对男性不足掌握,轻率的结婚了,和男性没情感,沒有共同语言,男性喜爱饮酒,赌钱,有时候还家庭暴力,没法在和男性一同衣食住行下来,和男性商议离异,男性坚持要小孩,小孩还要哺乳期间,我该怎么做??怎么才能离异?

2020-03-17 14: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哺乳期的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1、哺乳期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男方不可以;但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民政局是办理的。
    2、一次性要抚养费,如果男方同意,完全可以;如果男方不同意,法律只支持按月支付。
    3、抚养费要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而不是18周岁;但如果双方协商一次性支付,以18岁为准是比较合理的。
    4、我擅长处理离婚案件,包括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打我手机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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