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半夜闯进十几个年轻人,拿着小刀钢管等凶器,让老人住院,房子也被弄坏了。 这是侵入民宅,并不是故意伤害的

刑事辩护
2020-03-17 15:3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1、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2、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所谓私闯民宅构成犯罪的就是《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它是一种常见多发性犯罪。它主要表现为1)为实施其他犯罪而将侵入住宅作为手段;2)由矛盾纠纷引起而非法侵入住宅的;3)为达到某种目的,4)非法侵入住宅威胁住宅成员;5)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侵入住宅。
    除这五种情况外,法律授权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存在阻却违法性,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 六十八岁老人被打,打人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从重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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