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房客与房主签署了3年得合同书,如今不久住3月,房客说不了了,合同书上写了赔偿一个月的合同违约金,请问一下租房押金相当于合同违约金吗?

2020-03-17 17:0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不知房东有没有通知你们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房东在出卖该房屋3个月前通知你们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否则你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如果不想购买该房屋,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体现,就是房屋在产权发生变动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不因此期间房屋的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因此你可以继承承租该房屋,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房屋。
    3、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你们之间已经约定好了,那么违约金额将按照你们之间的约定来赔偿,如果你能够主张由于房东的违约带来的损害高于违约,那么你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至损害金额相平的数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租客有以下行为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所以一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7)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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