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状是怎么写的? 可以拿着写吗

离婚
2020-03-17 18:1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 对于离婚起诉状的书写,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进行书写。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附:范文一篇  离婚起诉状  原告××,性别,××××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性别,××××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 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
    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