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现在我的状况是,我的老婆在沒有与我离异的前提条件下,和他人远走他乡离开了3个半月,村内的人都了解这一状况,可是如今她又回家与我离异,以家暴的原因,如今她要把小孩子带去,要我出赡养费,我该如何做才可以确保小孩子在我这里,让她出赡养费?感谢。

2020-03-17 20:4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2、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施暴方进行过错赔偿;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抚养费和对方出轨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关系的,
    夫妻离婚与孩子抚养权的离婚也没有关系。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愿意要孩子,那么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标准在法律上也有规定。

  • 1、发生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有人证对你有利。卫生纸可以作为物证。
    3、女儿不满2岁,一般判给母亲。
    4、房款已付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作倾向于你的分割。离婚协议未生效,你可以分得更多。公积金如果是婚姻期间取得,属于共同财产。
    5、抚养费按实际收入计算,但你要举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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