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46万房地产交了1万存款。 售货员说五证全层快关闭了,在18层。我付了定金才发现只建了4层。 我说因为在网上找不到预售许可证,想退还预付款的人不能退款。 我听说她没有看预售许可证。 我说了在总公司。 我可以把我的预付款带回去吗?怎样才能知道有预售证

2020-03-17 20:5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之前应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或预售商品房的,属于违法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或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据此,若购房者不愿再购此房,应尽早起诉,解除预售合同。否则,若开发商在起诉前把预售许可证办出来了,预售合同很有可能不再被认定无效。若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及时返还已收受的房款及定金,作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如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第二,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致,土地使用权证号及用途,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房屋栋号及层数之内。
      第三,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号是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监控账号。  第四,预售房屋占用土地是否抵押。  第五,备注中记载事项,如房屋抵押情况、用途分布、回迁房等。
      第六,许可证使用时须附上项目平面图(原件),并注明预售房屋各栋位置。  此外,消费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应督促开发企业在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一旦登记在案,不仅可以防止开发企业涉假超面积销售、重复销售、重复抵押、假抵押及司法查封后再售,还可以杜绝开发企业随意更换修改合同,造成国家税费流失。  由此可见,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消费者购房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做到这一点,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购买二手房交的定金是能够退还的:

    1、双方所签协议中应当包含房屋的实际情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买家收取定金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房价、保留期限和各种情况下定金的协商处理方法的约定,并且一定要有盖上中介公司的印章。

    2、买家与中介公司签好协议后在交付购二手房的定金前,买房者还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卖家委托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委托书协议书,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如果只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有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定金也必须产权人,含产权共享人均要签字,按照上述步骤交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4、买方在支付定金或者购房款时,一定要交付给房主本人,或者是有合法授权的代收款人,而且买方一定要留有相关书面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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