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伤两人,一人轻伤,一人肋骨裂口多条,老人住院十几天,医院耗费一万四千人,经交通警察调解,最后赔偿6000元后续费用,这家6000元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调解书,我还怎么办?

2020-03-17 22:0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拒赔: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保险公司的赔偿对方不认可,可以要求对方的车辆做价格鉴证,如果对方不肯做,可以不负赔偿责任。其它损失根据法院判决,如果保额足够,你是不用负赔偿责任的。
      价格鉴证是指各类价格鉴证机构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活动的总称。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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