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几次喝醉酒喝醉了,即使闹钟过后,也不知道怎么报警,但是最后不用处理最多,今天还是不能来,我还是问同样的法律问题为这样一个人,没有办法吗?
-
可能性如下:
1.扰乱社会秩序;
2.故意伤害;
3.不构成犯罪(当事人轻伤以下)。1和2是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判刑;3的话就是构成扰乱治安,可能会罚款,拘留,或者带所教育。所有的3条都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在造成你的财产损失和他人的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醉酒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构成轻伤就有可能判刑,最好协商解决吧。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