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八十二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

商标
2020-03-18 08:41: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理论上来说,商标是可以无限期的。因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一次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十年有效期,而权利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因此只要及时续展,商标就可以一直延长下去。
      为了防止商标过期,商标续展手续应该在商标有效期期满前的一年内办理,续展后的有效期从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而对于那些在这最后的12个月内没有办理续展的,不要担心,可以享有六个月的宽展期,不过就是比一般续展办理需要多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如果在六个月的宽展期里还没有动静,那么很遗憾,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申请注册,这也让很多人有机会“捡漏”。
    不过注意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时间问题,太早或者太晚提出申请都无法注册到商标。
  • 您好!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如果该商标并非驰名商标,则您的注册商标应受法律保护。具体还要针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 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因此,你说的情况不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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