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我的恶性事件是那样的,我遇上一个酒后驾驶追我至企业院中,另一方下车时后从车里取出铁棒追打我,我跑到饭堂藏起来,他把门夹层玻璃粉碎,我随手摸起一个铁棒和另一方打起來,他负伤了,评定轻伤二级,鼻梁骨两边骨裂,我觉得一下,2018新要求,他这一伤势划归轻微伤范畴吗,这一事儿该如何处理,他规定赔付10万

刑事辩护
2020-03-18 09:1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因为轻伤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民事部分赔偿,都不以判缓刑。民事部分未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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