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提前准备在农村自建房,恰好邻居村有位亲戚朋友有房屋卖,但盖房证上的姓名假如更改很不便,就临时不提前准备改我姓名了,那样有哪些危害?(乡村之前购房就只必须彼此谈好就就行了,如今有盖房证了不清楚有哪些危害?)感谢

2020-03-18 09:3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的,则可以依照双方协议来进行分割即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则可以到法院依法申请诉讼离婚
    法院会根据双方当时人的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何分割,参考的有关原则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过错等。
  • 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 提取农村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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